南海仲裁判決公布前,中國大陸通告周邊國家,一旦仲裁作出根本否定中方九段線的主張,中國政府考慮退出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。大陸先是不承認、不執行的態度,現在又要退出國際公約,原因何在?

菲國聲明主張,中國「入侵」菲國在西菲律賓海(WPS)的專屬經濟區(EEZ)及大陸礁層(CS)。在美濟礁、仁愛礁、禮樂灘、菲國第54、14、58、63號開發合約所在地,與菲國第3、4號油氣開發區中,中國妨礙菲國在其EEZ及CS對天然資源的開發利用。若中國敗訴,則應停止入侵菲國專屬經濟區及大陸礁層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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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為何難以執行敗訴判決?因為中國在WPS中也有EEZ及CS,完全涵蓋前述海上衝突地點。菲國抱怨的行為正是中國行使其EEZ及CS主權權利及管轄權的結果。在中菲完成畫界前,發生在重疊EEZ及CS中的執法衝突,如何平息?除非中國放棄EEZ及CS的權利!

菲國的主張正是:「中國在WPS沒有EEZ及CS」。首先,菲國認為南沙群島任一海中地物皆不能產生EEZ及CS。其次,即便南沙群島中有島嶼,可產生EEZ及CS,這些海域權利也不歸屬中國,因為南沙群島(及西沙群島)領土主權不屬於中國。

南沙群島中沒有島嶼嗎?菲國2011年4月5日致聯合國祕書長的照會主張卡拉延群島中某些地物有權產生EEZ及CS。該照會被第一階段判決當成重要證據,菲國豈能不認?澳洲教授Clive Schofiled在2014年期刊論文主張南沙群島有12個「島」,但在2015年11月庭審會中,成為菲國法律團隊成員,改口說南沙群島內無島嶼,令人齒冷。

南沙群島的領土主權不屬中國嗎?菲國啟動仲裁時說,不把領土爭端交付仲裁。即便提交仲裁,本仲裁庭也無權解決,因與UNCLOS過濾器解釋或適用無涉。無論仲裁判決如何,中國對南海領土主張遂不受影響。中國有權拒絕接受菲國的「南海島礁法律地位未定論」及仲裁庭肯定菲國謬論的越權判決。

中國在WPS的EEZ及CS主張不能被判決否定,判決不能為中菲重疊海域畫界,中國遂無須接受。若接受,等於在跟菲國談判解決領土及海域畫界爭端前,放棄自己的主張,這才是中國難以執行敗訴判決的隱情,也是不惜退出國際公約的原因。(作者為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法所教授)

(中國時報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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