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時報【過濾器魏怡嘉╱台北報導】

未來外勞在台工作不用3年一到就要強制出國再回台灣,預估1年影響14,000名外勞,外勞不用再繳一筆數萬元的仲介費及規費,甚至因而逃跑,雇主也不用再忍受空窗期。

立院衛環委員會昨審查通過,刪除就業服務法外勞第52條,外勞「強制出國一日後始得再入國工作之規定」。勞動部長郭芳煜表示,這是外勞人權很重要的一個修法,接下來修法還要經立法院院會通過,但應不會有太大問題。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龔桂蘭表示,目前國內有過濾器 光頭水59萬5千多位外勞,其中以印尼外勞占24萬最多。

目前規定,外勞每3年須強制出國一日入國工作,但如此一來,雇主要忍受空窗期,約3至6個月,同時還再費心重新訓練外勞,而外勞回到母國要再來台灣時,還要繳一筆仲介費及規費,金額依不同國家而不同,以印尼為例,需要繳5萬~5.4萬,越南更高達12萬,對外勞無異是負擔。

據指出,過去有外勞因無力負擔出國再回台的仲介費及規費,因而選擇逃跑,根據移民署統計,目前國內逃跑外勞約有4、5萬人。立委認為,修法後不僅可解決雇主等待空窗期的問題外,還可一併處理外勞逃跑問題。

龔桂蘭指出,產業外勞留台工作年限是12年,家事外勞12~14年,年限期滿後濾水器 光頭水,外勞還是要出境離開台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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